全省工程项目劳务用工明年实现100%实名制

日前,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哈尔滨装修公司,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通过信息化等管理手段开展劳务用工实名制,到2019年要实现全省劳务用工实名制达到100%

通知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督促分包企业与其招用的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坚持杜绝代签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设单位、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01931日起,全省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应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监管,由中国农业银行代发各类劳务用工人员工资。合同额500万(含500万)以上的项目应实行按月发放,500万以下工程项目或临时用工可实行阶段性结清。

因欠付工程款或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先行承担清偿责任,并垫付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清偿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认定为不良信用信息或列入“黑名单”。

通知强调,各地住建部门要将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等纳入建筑市场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落实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各地住建部应加强与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稿源: 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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