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金修好多个小区“老”电梯

    “多亏了启动维修资金,把我们楼的电梯给修好了。”近日,南岗区泰山路冬奥村小区U栋的业主们高兴地说。与冬奥村小区一样,哈市已有多个“老”小区通过启用维修资金修好了电梯,为广大业主解决了实际困难。

  一部电梯的“黄金使用年限”是15年,一些地区也将15年作为电梯的报废时限。但事实上,由于小区电梯老化,很多高层电梯在5年后便开始出现夹人、异响、滑梯等现象。按照哈市相关规定,缴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电梯损坏时可以使用该资金维修。

  具体怎样使用?有哪些条件?据相关部门介绍,如需使用维修资金应具备相关使用条件:即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列支范围内业主已经交存维修资金且账户余额不低于首次交存金额的30%;明确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及分摊标准。因为电梯属于共用设施设备,当电梯保修期满后出现损坏需要维修的,交过维修资金的业主如果同意动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并且账户里的维修资金不低于首次交存金额30%的,可以由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作为申请人使用维修资金,并明确使用范围和分摊标准,即确定是涉及全单元业主、整栋楼业主还是全小区业主,哈尔滨装潢公司,是按户分摊还是按建筑面积分摊等维修资金申请事项。其次,组织实施单位应提前拟定使用方案。再次,应有“双2/3”以上比例同意,即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能够动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比如,冬奥村小区U栋在电梯损坏后,经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现场查看后确定符合动用维修资金的条件,然后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在社区居委会监督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事宜形成业主大会决议通过,就可动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该项目在使用方案、业主表决都通过业主“双2/3”以上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现已成功使用维修资金,受益居民达50余户。

(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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