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意见》解决美丽乡村建设瓶颈问题

 

  2月2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若干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乡村民宿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办发布厅举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两个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并对政策亮点进行解读,指出海南省围绕乡村发展目前存在的土地、资金、人才等发展瓶颈,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就是要突破乡村建设瓶颈,补齐乡村振兴发展短板。

  19条意见支持乡村建设

  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以来,海南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截至2017年10月底,全省各市县(含三沙、洋浦)创建了40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204个星级美丽乡村,其中“五星”级15个、“三星”级105个、“一星”级84个。美丽乡村正成为海南省全域旅游的金字招牌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亮点。

  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建设的瓶颈日益突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民积极性高,但是投资能力和水平有限,哈尔滨装修公司,引进社会投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如何保护好农民、投资者的利益?项目规划建设存在报建条件不明、土地保障政策难落地、乡村产业发展缺规划、资金投入不足和税收政策不明等制约因素,如何突破?

  此次出台的《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若干意见》,从完善建设规划、提供用地保障、财政支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等六个方面,共形成19条具体支持意见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每一条均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所涉及业务进行跟踪服务和指导。

  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两个政策文件,都把规划放在了首位。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若干意见》提出,今后每年按照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5%下达美丽乡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意见中所说的美丽乡村新增建设用地,主要指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别于国有建设用地。这个政策条例主要是保障和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建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强调,海南省的美丽乡村建设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企业或个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加强乡村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依法查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规划进行乡村建设的行为。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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