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建市[2017]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指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审改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7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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