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通知

 

 

根据《2017年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郭婷婷。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早8:00 。请务必准时到达。

集合地点: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道里区地段街167号)。

由市建委工作人员统一带往体检地点。

三、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黑色碳素笔。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项目检查(采血后可进食),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请勿进食进水。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请勿吃不易消化、过于油腻的食物和动物肝脏,避免剧烈运动。

(四)为检查方便,女士请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长靴;不要穿有金属亮片点缀的上衣;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未婚女性、已婚女性(无性生活史)及孕妇请勿做妇科检查及阴道超声检查。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结果。

(六)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体检医院与集合地点不一致,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不得自己开车前往。

(七)体检医院一旦在体检过程中发现非本人体检,有权利终止体检,并取消聘用资格。

(八)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1-84617327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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