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按要求完成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的企业予以信用惩戒的通报

 

在哈各建筑业企业: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黑建函〔2017〕184号),要求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我站立即通知在哈各建筑企业务于7月28日前将本企业2016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保证金缴纳情况报送我站,并在哈尔滨建设网发布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统计表填报注意事项》。经统计,大多数企业按要求完成了保证金统计表报送工作,尚有183家企业经多次催促仍未按要求完成报送任务。

为加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按照《哈尔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标准》(哈建发〔2012〕204号)社会信誉条款中“不认真贯彻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扣1分”的规定,决定对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完成数据统计报送任务的企业予以综合信用评价扣分的信用惩戒。希望各建筑业企业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共同创建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附件:综合信用评价扣分企业名单.xls

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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